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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 網路資源使用的倫理法律問題

文章來源:http://academic.nctu.edu.tw/ctld/epaper/48/01-7.html

高等教育論壇的下午場次,由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范建得首先開講,主題是網路資源使用的倫理法律問題。

  范建得表示,由於科技不斷進步,學生蒐集資料的方式越來越多元,其中對瀏覽器的依賴度也大幅增加。他並舉Google為例,雖然Google已然是民眾在找資料時的首選,卻不表示新的方式可以摒棄傳統方式對資料使用的規則及約束。

  所以首先應該先認識網路資源並界定其範圍,再去探討其中隱含的倫理與爭議。范建得舉時有所聞的「人肉搜索」為例,雖然在法律上尚未達到違法的程度,但就其可能會造成的人身困擾而言,在倫理上真的沒有不妥之處嗎?似乎是值得細細思索之處。

  再者,由於Facebook、微網誌等興起,使年輕一代慣於在社交平台上發布訊息,加速資訊流通的速度,但許多人並不了解此類行為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也顯見現在生活中的基本法學教育還需要提升,且網路資源的所有權和法律問題的歸屬也尚未有明確定論。


三國故事談研發成果──林瑞珠教授

  林瑞珠教授是台灣科技大學學務長,亦是人文社會學科的教授,她將眾人耳熟能詳的三國故事加以改編,透過劉備、諸葛孔明、孫權等歷史名人的謀略來探討研發成果的歸屬及擴散問題。

  林瑞珠舉生物科技產業為例,常見狀況是政府挹注資金輔助研究,那麼研究成果究竟是屬於研究機構、研究者還是政府?專利又是屬於誰?林瑞珠認為可以參考國外做法,例如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制定授權指導政策,透過資助契約的約束,藉由合理授權和專利申請條件,使研發成果可以有效擴散。

  而林瑞珠也表示經濟部近年來逐步放寬授權外國應用的條件,使外國應用也呈現成長趨勢,若想要達成「建立臺灣為生技產業國際創新基地」的目標,那就得往這個方向持續鼓勵、進行。



臺灣學生看英文論文抄襲──孫于智教授

  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副院長孫于智指出,剽竊或抄襲可分為「內容抄襲」和「語言抄襲」兩類,而像台灣這類以英語為第二外語的國家,學生在論文寫作時常會犯「抄襲」的錯誤。錯誤有大有小,有些人是逐段抄襲而有些人是對他人語句做些微更改後便當作自己的句子,這些錯誤的源頭都來自於學生對抄襲的認識不清。

  所謂改寫,孫于智認為也不應只是多方蒐集資料後,東挑西揀,將適用的語句拼拼湊湊,而是應忠實反映原文本意,再加上作者本身論述的原創性,這樣才真正是以作者的思維與文字表達。

  而以往在檢測學生的論文是否有涉及抄襲時,孫于智笑稱只能靠教授的編輯眼(editorial eye),但近年來有許多檢測軟體出現,使教師能更有效率的發現學生抄襲行為。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學生也會用增加虛字虛詞的方式規避,所以若要真正減少抄襲行為,就應該要從教育下手,透過道德教育及檢測軟體的防堵,才能有效且積極地防止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