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穎君 (本中心規劃研究組幹事)
源起
由於全球化的浪潮,歐洲近世紀不斷追求整合,藉由各國間的合作,佔有世界更大的市場空間。不論貨幣、貿易等,高等教育也在這波浪潮下,出現整合的思潮——「協調計畫」(Tuning Process)。
介紹歐洲高等教育近幾年所發起的「協調計畫」,不得不先從「波隆納進程」(Bologna process) 談起,「波隆納進程」的理想是要促成歐洲各國的高等教育結盟,而成為一個統一的歐洲高等教育區。而「波隆納進程」是從波隆納宣言 (Bologna Declaration) 而來,這份宣言於 1999 年 6 月 19 日在義大利的波隆納 (Bologna)簽署,當時有 29 個簽署國,至今已有 46 個國家簽署贊同歐洲高等教育區的理念。
整合的歐洲高等教育區,希望能達成三點理想:1. 增加學生、畢業生、敎職員在各國間的流動自由度;2. 培養學生擁有就業競爭能力與民主公民的素養,並幫助學生個人發展;3. 在民主與學術自由的理念上,讓學生擁有更廣更好的教育品質。因此於 2000 年產生了協調 (tuning) 的概念,最主要的目標是希望波隆納簽署國的高等教育學歷能互相承認,以及學分能互相轉換。此概念聚焦在一般能力及專業能力上,並直接影響歐洲的學歷認證、教學的品質與控制,範圍涵蓋普通高等教育、遠距學習和終身學習。希望透過制定標準化的學分、學位與教育品質的整合方式,提高各國或各校間師生轉換的自由度,同時也更具國際競爭力。
協調計畫 (Tuning Process)
「協調計畫」其實是透過教育機構自發性的參與,檢視、改變自身的教育結構與內容。然而隨著波隆納聲明中的簽署國增加,也牽動各國政府教育體系政策面的改革。為使各校間的課程能相互比較,並在進行調整或發展課程時不失去自主權的依據,因此「協調計畫」在課程上的一般能力、專業能力、學分的計算、學習、教學、評量和教學過程的品質提升上都有明確的規範與指標。
其中學分的計算,不僅將傳統上學生在課堂的上課時數 (contact hours) 計入,也採計課後所需的學習時數 (working hours) 作為課程學分數,並以 ECTS ( 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 為計算單位。其它的規範指標則隨著學科領域的不同,有不一樣的內容與標準。如人文領域與醫療領域的專業能力會有所不同;教學法的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評量標準等。
又「協調計畫」提出了一個課程發展模型,提供校方在發展新學位、課程所應思考與檢視的順序步驟。其步驟為:
步驟 1. 教學單位須檢視或思考新學位或課程內容是否符合社會、區域性、就業與專業的需求,以及是否能提供足夠的資源?在國際標準上,不論課程或是學分是否得到其他國家認可? 步驟 2. 教學單位須檢視或思考課程目標是否和學習結果 (learning outcomes:包含學生是否得到應有的知識、了解度、技巧與能力) 相應? 步驟 3. 制訂出系所教育目標,以及學生修完系、所 (學位) 能得到的能力 (competences) 步驟 4. 如何執行轉化系所教育目標至應修的課程 步驟 5. 如何執行轉化教育目標至課堂活動使其達成學習結果 (learning outcomes) 步驟 6. 選擇適合的教學、學習與評量方式 步驟 7. 發展更好的評量系統,以提升教育品質
透過上述步驟,讓教育機構在發展課程上能一一檢核,並有所依據,這樣也能更嚴謹、完善的規劃出合宜的學位與課程。
對高等教育組織而言,要達到整合目的的作法就是協調課程的結構、大綱與實際的教學法的共同性;制定各校各國間學歷、學位、學分的轉換機制與認證制度。因此「協調計畫」對於學位結構、課程規劃、學習結果 (learning outcomes) 與能力 (competences) 皆有完善的參考準則與規範,以下將分項說明。
學位結構
高等教育的學位制訂為三階段 (3 cycles),就是所謂的學士學位、碩士學位與博士學位。對於歐洲一些國家,傳統上只有兩階段,分別為學士學位與博士學位,現今多了碩士學位,可說是場重大的變革。目前「協調計畫」已進行至第二階段 (碩士學位) 的課程、學分、教育品質等的規範。
又為了要區別不同的教育階段,及每一階段的程度,因此須有鑑別各階段程度的等級指標。等級指標是由許多專家團體討論而來的一個普遍性指標,在「協調計畫」中稱之為「都柏林指標」(Dublin descriptors) (註一)。此指標可適用於個別階段,並已用於歐洲高等教育認證的架構中,並受歐洲教育部認可。為鑑別不同教育之等級的指標,「協調計畫」中也為不同學習領域提出階段等級指標,同時亦有發展次級指標之可能。總體而言,大學教育又可分成以下兩個層級:第一層級,可區別為初級或基礎、中級、以及進階;第二層級,可分為進階與專業。
為了達到整合,不僅學位已制定為三階段,各學位階段的學分制定也必須能互相轉換。「協調計畫」在學分上也做了相當重大的變革,為了達到換算的相通性,建立了 ECTS 學分計算系統。此學分的計算方式可說是重要的革新,因它將學生實際學習的時數 (workload) 也計算在內,並且與學生的學習結果相互連結。通常在第一階段,也就是學士學位中,一個完整的學年是 60 ECTS,相當於 1500~1800 小時的學習時數,換言之 1 ECTS 相當於 25~30 小時的學習時數。
課程規劃──結構
在第一階段的課程結構 (學士學位),要求的是整體的課程計畫,而不是一群鬆散的課程加總。不論是主修、核心課程,或是輔修和選修的課程,每一個個別的課程,都會在整個課程規劃中扮演一個特定的角色,也彼此相關。整個課程規劃就好比一塊蛋糕,每個切片之間須做到垂直和水平的連結。整體的課程規畫約三年,各 60 學分,並細分為二學期。
「協調計畫」的課程規劃上,是以課程本身難易度做區別,而不是以學年區分課程。學生可以平行或垂直選定單一部份做深入學習修課,也就是每位學生的起始點不同,可做不同難易度的課程搭配,例如只要完成該課程指定的先修課程或已有先修課程的程度,即可垂直越級選課,而不論學生是在哪個年級。因此可以想像每位學生的修課順序組合是很多元而且富彈性的,例如一個學生如果已經修習了一個語言課程,之後可以以此為先修課程,繼續選修進階的文學或是語言學,並不一定要按照系所所規定的修課順序修課。
在「協調計畫」裡的一個重要目標是使學習、課程計畫與學習期間相輔相成。因此強調於課程層級、學習成果、學習能力和 ECTS 學分的運用。長遠的目標是希望將學習計畫的單位統一與教育基準化,促使教育更加透明和更具流動性,並得到社會更廣泛的認可。
課程規劃──學生中心學習導向
「協調計畫」非常強調課程規劃,從如何規劃課程及學習後學生所產出的能力,皆包含在內,以確保教育品質。在課程設計上,突破傳統以老師為中心的課程設計,帶入以「學生為中心」(student centred) 的學習導向概念,並以課程結束後學生應得到的學習結果與能力作為設計方針。所謂的「學生為中心」的學習概念即為不論課堂上或課程內容規劃上,老師須以學生的角度去設計課程,因此課堂設計上學生與老師的互動要增加,學生也從以往的被動角色改為主動的角色;課程內容也要符合實際學生的學習能力與需求,例如較生活化的舉例方式與職場所需的知能為主要課程安排。
至今有許多課程設計仍是以教授者為中心,也就是所謂的輸入導向。輸入導向的授課方式為,授課者聚焦於本身的專業或興趣領域,而不是站在學生的立場為出發點。「協調計畫」所注入的課程設計概念,是以學生「學習結果」也就是學習後需要達到或擁有什麼知識和技巧為原則。因此如何培養學生成為良好的公民及求職能力,也是老師在教學上所需要思考的。
學習結果 (learning outcomes) 與能力 (competences)
學習結果與能力是略有不同的,學習結果較具彈性,範圍可大可小,它可以是學生為了進入另一個課程的學習結果。「能力」則是經由教育過程中學生所獲得的。換句話說「學習結果」的定義為學生在修完一門課程或是學位後,應該所具備的知識與說明的能力;而「能力」則是綜合了知識、技能與才能,因此能力是在完成多種課程後所培養出來的。
為了方便了解課程以及各校比較參考之用,制定學習結果與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適當的「能力」的制定依據,不僅只是單方的系所教師,還需藉由學生、業界與透過有公信力的權威人士或學術單位承認,同時也需要符合社會要求。「協調計畫」也將這些能力的制定與評量方式明確載於文件當中。
「協調計畫」將能力分為兩類,一般能力及專業能力 (包括專業技巧、專業知識及專業內容)。一般能力分為三大類,第一類為工具性能力,例如辨識、語言、科技能力等;第二類為人際社會能力,如社交能力、合作能力等;第三類為系統能力,如組織、統整能力;專業能力則會隨著不同領域而有所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各個領域的專業知識不同,但在一般能力及專業能力的要求上,其實是有很多相似之處。如在學術單位要求的專業能力上,大多學科會要求分析、綜合、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業界雇主要求的一般能力上,大多要求專業的應用能力、適應變化的彈性、資訊管理、團隊合作、表達溝通 (口語、書寫)、人際關係能力。因此教育機構與老師在課程安排上,除了專業知識的傳授外,還應多關注、多培養學生在普通能力上的取得,增加學生日後進入職場的適應與競爭力。
總結
透過課程規劃、學習結果的制定,可預期高等教育的流通性增加,教育品質也將趨於透明。從「協調計畫」可看出幾點重要革新,第一是從「老師為中心」的概念轉為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理念,這不但改變了傳統的課程規畫方式與教學方法,更引申出評量方式必須從學生的學習成果與能力取得作為評估指標;第二則是學分的計算將學生實際的學習時數,也就是包括課前準備與課後預習的時間也計算在學分內。
又「協調計畫」發展出來的各種指導與指標手冊,裡面提供完善的課程、教學評量、教育產出品質、學制、學分、課程程度、學位等級等規範,內容非常詳盡。國內的教育單位在規劃、反思、檢討課程時,也不妨可學習參考裡面制定的規範與引申出的概念。
註一、都柏林指標 (Dublin descriptors) 詳細請參:http://tuning.unideusto.org/tuningeu/index.php?option=com_weblinks&Itemid=4&catid=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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